海峽兩岸及港澳保險業交流與合作會議
  海峽兩岸保險業的交流業務,自1992年由中華民國保險學會主導,結合產險及壽險業代表,首次組團前往大陸訪問中國的保險業,開啟破冰之旅以來,已搭起兩岸保險業交流的渠道;經歷過去二十餘年來,兩岸及港澳保險業每年的定期相互訪問,業務交流逐年增加,業務合作有日益緊密的趨勢。

  本學會早在1995年上海會議上曾以「海峽兩岸保險合作」提出兩岸保險合作藍圖如下:
  「人類已邁進二十一世紀,世界各國無不致力經貿發展;提昇經濟生活水準,而一個崇尚經濟自由,減少貿易障礙,即要競爭、又要合作的偉大時代己經來臨,大家追求自由市場的結果無可避免一定面臨競爭壓力,由於競爭激烈,只得謀求合作途徑,這是一個簡單的邏輯和思維過程。這也是為什麼各國政府一方面希望加入世界貿易組織(WTO)享受自由貿易,減少競爭障礙,取得貨暢其流之利;另一方面藉著地緣經濟或塊狀經濟的形作,如歐體單一市場(EC Single market)、北美自由關稅貿易區(NAFTA)、亞太經濟合作會議(APEC)及東協自由貿易區(AFTA)等;這些為配合各地區歷史、文化、社會、環境等背景而自然形成的區域性經濟體,在合作的前題下,共同謀求經濟資源開發利用,發揮高度效能,達到互補互利作用,進而使國際經濟共存共榮,人人分享經濟進步繁榮成果,實現世界一體,天下一家之理想。有人說:二十一世紀是中國人的世紀,以中國人智慧之高,人力之眾,資源之富,地域之廣,再環顧今日海峽兩岸及港澳經濟發展情況,假如能善用各方之優勢,作宏遠之規劃,互相合作,同心協力,構成一個大中華亞太區域經濟體,從事世界經濟合作發展,並取得領導地位,實大有可為;這就是為了調和競爭壓力,透過合作手段的做法,達到共同發展經濟的目的。」

  保險事業為金融之一環,其所扮演的角色,對經濟發展而言,自不容忽視。台灣的保險市場已全面開放,而中國大陸自改革開放,實行市場經濟以來,經濟發展,突飛猛進,一直保持高度成長,已替保險業營造了良好的發展環境。尤其各項保險有關立法紛紛出台,大陸保險市場的未來發展,已為舉世矚目的焦點。多年來海峽兩岸及港澳保險界進行交流訪問,並舉辦研討會等活動,在大家同心協力合作之下,已奠立了良好基礎,面對保險市場開放日益競爭的局面,大家如何繼續加強合作,為促進兩岸保險事業共同發展,相互輝映,相信是我們應當認真思考研究的課題,也是我們共同努力的方向。
     
一、 兩岸四地保險業合作之重要性:
  我們知道兩岸四地人民語言、文字、歷史、文化、生活習慣相同,溝通無礙,適應容易,所以台商樂於到大陸投資設廠,對於大陸的經濟發展,產生相當大的貢獻,可惜台灣保險業受到限制,目前多數還無法到大陸承作保險業務,實在是件令人非常遺憾的事。合作之重要性可由以下四點來說明:
  (一) 安定人心,激勵台商持續投資
    投資的誘因應具安性、收益性,而海峽兩岸關係正處於一種特殊狀態,所以台商心理上更希望獲得安全的保障,諸如釐訂投資保障協定。關於個人的生命財產,則要仰賴商業保險所提供服務,獲得保障,免除後顧之憂。保險為誠信事業,也就是所謂「信譽行業」,如兩岸保險合作,推誠相與,必可增進台商的信心,持續投資,促進經濟發展,因而增加就業,提高國民所得,改善人民生活,相信這是兩岸共同努力的目標。
  (二) 促進保險事業之發展
    匯集兩岸保險人才、資金、致力於保險學術、理論、法規、制度等之研究;並藉相互問觀摩,研討實習,交換工作心得和實務經驗等方式,促進保險事業之發展,建立具有特色的中華保險理論體系,相信這是今天兩岸全體保險所應有的抱負。
  (三) 凝聚合作共識,健全保險市場發展
    中國的保險制度多源自歐西,海峽兩岸因政治情勢而中斷長達五十多年,各自發展不相往來,今後有賴兩岸合作,取長補短,在觀念、制度、知識、技術、經營、管理等方面,研究開發。規劃設計新的保單、條款,不儘要有中國特色,並可譯成外文,通行於世界保險市場,形成一個獨立自主的保險市場體系,增加國際競爭能力,免於對外人的依賴,這個神聖使命,希望這一代中國人能予達成。
  (四) 擴大承保能量、合作建立大中華國際保險與再保市場
    集兩岸的資金財力,並藉業務交換,以擴大承保及再保能量;提高自留額,厚積保險準備金,以健全財務結構;培植保險專業人才;建立完整統計資料及資訊蒐集系統,充分掌握世界保險市場之發展;由兩岸四地合作形成廣大的保險與再保險市場,這一課題有賴兩岸有識人士凝聚智慧,促其實現。
  擴大承保能量、合作建立大中華國際保險與再保市場
二、 對兩岸四地保險業合作之期待:
  (一) 在教育訓練方面:
    由保險公會或保險學會等機構,選派人員到對方之保險教育訓練機構,如大學保險系所、訓練中心等,接受長短期教育及訓練,並安排到各保險公司實習,實地瞭解損害防阻、危險管理,營業、核保、再保、理賠等作業情形,學習有關保險專業技術和知識。
  (二) 在資訊交流方面:
    兩岸各種保險統計、專業性刊物、法規修訂、市場狀況等報導資料,按期分送對方,藉由資訊的廣泛交流,促進彼此的了解,奠定合作基礎。
  (三) 在參觀訪問方面:
    互相派遣人員參觀保險公司、學術機構及有關保險設施,藉以增進瞭解,聯絡感情,每年定期實施互訪。
  (四) 在相互承認保險證照方面:
    海峽兩岸及港澳保險業因背景不同、法規互異、及實務運作不同,以致長期以來所適用保險專業證照資格認定有極大差異,造成彼此適用上的分歧。由於預期海峽兩岸及港澳保險業未來業務交流及合作將更頻繁,為便利彼此保險業務推動,有必要共同研擬相互承認保險證照或資格審核辦法等。
  (五) 在保險法規與監理制度方面:
    兩岸保險自由開放的市場,必然產生業務競爭;只有強調重視市場紀律,才能確保市場安定,故完善的保險法規及有效的監理制度,至關重要。在這方面,我們可以經由合作研究計劃,根據市場情勢及社會環境變遷,並適應世界潮流,提出具體建議作為修訂之參考,對保險事業之健全發展,必有幫助。
  (六) 在再保險合作方面:
    按保險具有互助的本資,兼有區隔市場的國際性產業,藉再保險而分散危險,藉分保而擴大承保能量。海峽兩岸基於民族感情,更應相互照顧,協助合作,共同發展保險事業。過去台灣依賴國際再保險市場之程度甚深,同業為求經營穩健,自留保費甚小,特別是技術性高之險種或巨災危險,自留額更小。每年分出國外之產險再保費皆占了極大比重。近年來世界各地巨災頻仍,損失慘重,許多再保人紛紛退出市場,再保能量頓形萎縮,再保出路發生困難,海峽兩岸再保之合作,確有助此一問題之解決,且可建立獨立的再保市場。 為維持雙方立場之穩定,將交換業務之承保、再保、理賠及會計等作業集中處理,或可透過行業協會,由保險公司組成聯營委員會或小組(POOL),並代表雙方擬訂合約,接受對方之合約再保及臨時再保業務。
  兩岸ECFA簽訂後,保險市場之合作已到所謂天時、地利、人和最佳時機,希望兩岸保險業的先進和領導,高瞻遠矚,以宏觀的胸襟,恢宏的氣度,共同發展市場,俾使兩岸四地保險之互利互補,共存共榮的目標早日實現,而建立大中華保險圈的理想,得以完成,我們將為兩岸保險事業的明天寫下歷史新頁,其意義既深且大,其使命也任重而道遠,願我們相互策勵,預祝海峽兩岸保險合作圓滿成功。